关于“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的建议回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50
建议人: 张家顺
主办单位: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08-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太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人大代表走访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家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因病、因残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之后由村民生协理员按照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流程,进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于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按照《淄博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村民生协理员按照办理流程,进行特困人员申请。对于城乡特困人员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的统一由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供养,分散供养的按照按照认定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进行失能照护。由此产生的费用按照标准由上级财政统一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联系单位: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晟亦,联系电话:18560897513 )

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