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冬季采暖问题”的建议回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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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兆宏
主办单位: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08-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太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人大代表走访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兆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冬季采暖问题”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天然气管道铺设问题,我镇已与淄博绿川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经专家实地查看,东石门村除部分楼房和沿街房具备安装条件外,其他村居大部分为砖混和土坯房,房屋高差较大,且比较分散,无统一规划,不具备安装天然气条件。

针对您提出的推进使用清洁能源供暖的建议,目前我镇尚无清洁能源供暖相关政策,下一步,我镇将积极与区住建部门对接,争取相关政策。

针对您提出的散煤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镇累计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9606户,其中更换电池9530块,更换报警器836户,新安装1364户,一氧化碳报警器普及率为1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联系单位:太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伟洋 联系电话:5080008 )

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冬季采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