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的建议回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106
建议人: 陈凤雷、孙江业、刘金玉、司志东
主办单位: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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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太河镇人民政府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06提案的答复

 

陈凤雷、孙江业、刘金玉、司志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太河镇文旅企业面临异地诉讼等制约发展因素,随着“高速时代”的到来,太河文旅产业也将迎来高速发展,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游客、村民的投诉、信访量将出现可预见性增长。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精准化解基层矛盾,我镇借太河法庭建成契机,探索实施“法庭假政协+文旅”法制化基层治理新模式。现该机制正在推进实施中,具体如下:

(1)签发了太政发(40)号《关于成立太河镇“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委员会的通知》的文件,出台了关于“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出政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流程,最大程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诉”。

(2)2023年3月2日,淄川区政协与太河镇召开“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实施动员大会,部分政协代表、文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同完善化解机制;2023年6月9日,在太河镇法庭召开协商会,对“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实施以来处理的案件进行探讨。

(3)在太河法庭成立专门的旅游调解室用于调节旅游矛盾及进行诉前调解等;在潭溪山、齐山、马鞍山等龙头景区,东东峪村、西石村、王家庄村等文旅重点村设立分调解室,及时受理企业、游客、村民或村组织的调解、诉讼等法律服务请求。

(5)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到部分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对现场出现的矛盾及时调解;组织太河法庭工作人员走进齐山景区开展矛盾调解体检、走进潭溪山景区开展法律、走进文旅重点村开展法律咨询,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规行事、依法处理各类突发纠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依静,联系电话:5080008)

探索“太河法庭+政协委员+文旅单位”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