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312757J/2025-55024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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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邮编255178;电话:0533-5080008;邮箱:taihe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太河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有力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职能,为全镇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公开”力量。

1.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41231日,太河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5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2类,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文件12条;规划计划3条;建议提案9条;财政信息15条;重点领域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条;标准化目录1条;组织管理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太河镇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规范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2024年,全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依法答复。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太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各科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太河镇线上以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为平台,搭建了网络信息公开窗口,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对全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线下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等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答了群众的咨询关切。

5.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培训与督查相结合,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规范政务公开办理流程出发,先后召开4次培训及督查考核会议,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大盘子,制定考核指标和细则,强化激励与监督,促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认真、有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内容发布缺乏规范性审查。       

(二)改进情况

太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二是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内容规范、严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太河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4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高效完成我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召开各部门工作会议,传达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统筹规划部署了全镇事项目录编制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切实推动该项工作走深走实。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423号)部署和要求,梳理形成《2024年太河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我镇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持续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