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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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60184140/2024-51726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统计局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及方式 |
公开载体 |
机构职能 |
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及内设 机构 |
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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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
区政府网站 |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
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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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
部门权责清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并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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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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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
本级部门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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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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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
部门会议 |
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重要部署执行 |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
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责任分工、进展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按季度公开 |
区政府网站 |
统计信息 |
法规规章 |
统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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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统计调查制度 |
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国家、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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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
淄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每年度公开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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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 |
生产总值核算结果 |
按季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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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月报 |
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 |
按月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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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分析 |
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和解读信息。 |
按季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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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
事项清单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本部门权责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
区政府网站 |
服务指南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 |
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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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清单 |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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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流程 |
行政执法流程图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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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果 |
公开执法结果信息 |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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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年报 |
及时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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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年报每年1月31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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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
工作指引 |
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细则、指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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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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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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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单位抽查情况和结果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在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结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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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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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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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信息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
区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
区政府网站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区直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区直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
区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区直部门单位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
办公室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
区政府网站 |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
组织领导 |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政务工作工作承担机构、专职人员。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网站 |
业务培训 |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业务培训开展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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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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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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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每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
区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