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统计局

淄川区统计局
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工作计划
川统字〔2022〕16号

 

按照《中共淄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为着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推进淄川区依法治统建设,我局结合法制建设工作实际,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一)明确以“依法统计”为主题,有计划地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刻把握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广泛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有关统计法规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统计执法人员在组织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中,要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被检查对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要责令其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要充分利用统计违法曝光平台予以曝光,起教育和社会警示作用。

(三)结合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继续做好基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借助2022年度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抓好全区基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统计法治意识。

(四)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联合组织部门、党校等,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要积极到党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大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学深学细学透原文,深刻掌握丰富内涵,正确指导统计工作实践。

(五)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编印发放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开展“民法典进农村”等统计法律服务和普及宣传工作。加强各专业普法力度,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法宣传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部署,做到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抓好执法和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在市统计局指导下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完善统计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通过短期培训、参观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组织指导能力。

(三)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确保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及时查缺补漏,巩固好工作成效。注重总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淄川区统计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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