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统计局
标题: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60184140/2023-533457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统计局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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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淄川区统计局发布《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就报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围绕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编制了《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主要内容

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共包含六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内容详实、图文并茂,准确反映了本部门2022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淄川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发布68条信息,其中统计局机构职能2条,重要部署执行4条,统计信息27条,政策文件5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示9条等。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图解、视频、专题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的直观性和统计分析的可读性。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监测管理,确保无错误链接、错别字、空白栏目和无法下载附件,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部分介绍了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部分主要从区统计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情况等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