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统计局

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统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参与协助配合市拟订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统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tjj/

2、“淄川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tongji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统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淄川区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276

传  真:0533-5181276

电子邮箱:zctj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276;电子邮箱:zc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内容,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工作的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包括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等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77条信息。此外淄川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淄川区政府首页开设淄川区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题专栏,主动公开经普动态22条,经普知识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区统计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依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着重完善统计信息栏目,统计月报栏目、统计数据栏目、经济运行情况栏目、统计公报栏目按上级要求及时更新。

4.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设专员负责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做到条理清晰,不重不漏。二是在淄川区政府首页申请开设淄川区第五次经济普查专栏,切实提高群众对五经普的参与度,推动全区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开通“淄川统计”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稳健推进我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3年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内容形式不够丰富。

2.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内部管理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了政务公开明细台账,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到各责任科室。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及时更新信息,提升文件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在区政府网站首页开设淄川区第五次经济普查专栏,公开经普知识和经普工作时间节点等信息,打消公众疑虑,提高全民参与度,推动淄川区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区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淄博市统计局、淄川调查队在淄川区洪山镇聊斋园开展全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交流。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统计局

                                2024年1月12日

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276邮箱:zc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内容,其中重点对统计领域进行了标准化栏目设置,分类清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1.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淄川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截至20221231日,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发布68条信息,其中公开信息包括:统计局机构职能2条;重要部署执行4条;统计信息27条;政策文件5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示9条等。

2.依申请公开。严格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办理,2022年淄川区统计局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一件,由网上提交申请我单位受理,已按规按时办结。全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淄川区统计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强化工作落实,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图解、视频、专题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的直观性和统计分析的可读性。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监测管理,确保无错误链接、错别字、空白栏目和无法下载附件,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5.监督保障。切实加强信息工作监督保障,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定期开展干部培训会议,宣传解读新条例,加强干部的公开意识和文章质量。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公开审核制度,高效推进信息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全局信息工作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二是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量增加,部分数据统计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或者未纳入统计职责,无法满足公众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继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产业间相互融合,应进一步对统计法规、政策制度进行详细解读,宣传有关统计知识,解读有关统计法规、政策制度使公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信息发布和更新;二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栏目内容做到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单位业务属性。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举行2022年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介绍了统计调查发展历程、统计知识以及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共话统计发展未来;二是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开设“淄川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讲好统计故事。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

2023115

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淄川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我单位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及时更新部门单位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公开准确性和实效性。2021年以来,共计发布43条信息,以我单位为主的统计信息每月、每季度将本地区相关经济指标及时公开发布。此外,我局今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新开放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渠道,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

2、依申请公开。今年淄川区统计局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三件事项,由网上提交申请我单位受理。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的发布问题,依照受理流程,我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依申请事项的答复,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对所涉及问题进行解答,较去年相比依申请件数有所提高,所涉问题依据《条例》规定大多不在本单位统计范围内,提交答复书后告知申请人所享有的权利,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提供保障。

3、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区统计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围绕统计局内部制定的统计数据对外提供管理规定为基础,严格把控数据对外公开,继续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形成以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为主,在开放渠道上加以探索,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局内部,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数据发布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务公开的培训,以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准确度。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此外,对统计公报的公开实行严格审核,由纸质版编撰印发到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政务新媒体微信平台上,每周进行信息更新,将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展现在微信公众号上,逐步完善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随着政务公开工作日益重要的发展下,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各个栏目进行细化分工,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发布的各个指令,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培训,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加大了政务公开监督力度。同时,政务公开主导科室由办公室负责,对公开的事项进行指导审核,确立审核流程,确保监督机制的有力实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个别信息因内容单一,范围小等问题不能及时公开;二是工作效率不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以办公室为主,其他科室为辅,人员工作量大导致效率不高;三是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因本单位自身统计特点,对数据敏感度较高,需要结合保密工作要求,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作出改进:
  1通过淄川区统计局执法检查科和调查队宣传《统计法》的活动,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志愿活动,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2加强单位内部培训,在提高统计业务的同时增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结合统计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加完善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渠道,增加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建设。
  3完善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将政务公开与新媒体网站结合,拓宽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淄川区统计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动公开,继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依申请公开以服务为目,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定期维护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2022118

淄川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川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引领新常态,认真践行发展新理念,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和服务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统计信息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思想意识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统计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越来越高,责任感越来越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拓宽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统计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局内部,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数据发布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务公开的培训,以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准确度。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区统计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6.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1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2.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3.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4.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区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统计局
                               2021年1月29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电话:5181276,邮箱:zc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川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引领新常态,认真践行发展新理念,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和服务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统计信息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思想意识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统计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越来越高,责任感越来越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拓宽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统计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局内部,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数据发布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务公开的培训,以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准确度。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区统计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306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2.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3.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4.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淄川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川区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统计局
2020年1月20日

 

 


                             淄川区统计局
2020年1月20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电话:5181276,邮箱:zctjj@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川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引领新常态,认真践行发展新理念,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和服务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统计信息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思想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越来越高,责任感越来越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拓宽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本局内部,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数据发布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务公开的培训,以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准确度。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件(次、种)。其中:
   (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23件。内容涉及文件通告、统计新闻、数据资讯、调查报告、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
   (二)通过淄川区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47篇,其中统计分析9篇,各类统计信息、要事38篇。
   (三)出版《淄川统计年鉴》、《淄川统计月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2018年区统计局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各统计专业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5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2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我区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淄川区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8年度,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淄川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川区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附件: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300余人次。因此,2017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8年3月16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16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7年3月21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7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300余人次。因此,2015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6年3月17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3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300余人次。因此,2014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5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

黄衍峰 

联系电话

5181276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6

 

 

比例(%)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20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800余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300余 人次,电话咨询 500余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300余人次。因此,2013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4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4年3月13日

 

 

 

 

淄川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12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3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

黄衍峰 

联系电话

5181276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5

 

 

比例(%)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5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700余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200余 人次,电话咨询 500余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300余人次。因此,2011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2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

陈洪涛 

联系电话

5184450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2

 

 

比例(%)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2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800余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300余 人次,电话咨询 500余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10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2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

陈洪涛 

联系电话

5184450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0

 

 

比例(%)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0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9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10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统计局 

 

联系人

这张富宝 

联系电话

5184450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2

 

 

比例(%)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2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3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2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0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司继宏局长为组长,孙树国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佩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1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08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