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统计局
标题: 淄川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60184140/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1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统计局

淄川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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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成立了由李兆江局长为组长,刘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确定办公室和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
  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先后制定了《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川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统计局内部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有效发挥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通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文件、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10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研究、统计法制、统计知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举报信箱、政风行风举报和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十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科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200余人次。因此,2016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