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5600C/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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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确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组织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参与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是健全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坚持按照“五有全覆盖”标准,建成“一中心两站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3个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447个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设,在为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推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全面推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模式,建立普遍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做到每名退役军人都有工作人员联系,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树立法治建设的“模范先锋”。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大我局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印发《退役军人常用政策服务清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为退役军人送上精彩丰富的政策“红包”。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

       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聘请1名法律顾问,签订了服务合同,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对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般阳民生、12345服务热线各类信访件回复办理工作。

       二是建立矛盾调解机制。设立“法律咨询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的民事纠纷。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个别党员干部对法律知识学习不重视,总认为距离自己较远,普法宣传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