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二季度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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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5600C/2023-53629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点工作项目 |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创新,深入实施军人全生命全覆盖全方位服务。 | 1.及时办理残疾人证。 2.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3.发放4-6月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为1-6级残疾军人缴纳二季度职工医疗保险,为1-4级残疾军人发放二季度护理费。 4.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名单做好城乡低保、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和医疗救助人员信息变更工作。按时序进度向财政局申请代缴医保费用,保障参保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
1.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全面掌握辖区内生活、就业、医疗等困难退役军人情况,二季度,为8名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发放帮扶金4.7万元。 2.及时足额发放4-6月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709.48万元;为1-6级残疾军人缴纳二季度职工医疗保险7.89万元;为1-4级残疾军人发放二季度护理费16.72万元。 3.2023年度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5.56万元,已于2022年12月底缴纳完成。 | 1.积极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分类分层实施帮扶援助,按政策规定专款专用,科学公正使用基金帮扶,合理确定援助标准,定期做好成效评估,对符合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及时进行帮扶。 2.强化优抚资金管理。严谨规范优抚资金发放工作,使用惠民“一本通”系统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丧葬补助费、残疾军人护理费等优抚资金,做到不迟发、不漏发、不错发。 3.做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淄川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规定,定期为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享受更加便捷顺畅。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医保分局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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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双拥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 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积极开展各项拥军活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形成浓厚的双拥工作宣传氛围。做好当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预报到工作及档案审核,举行欢迎仪式。配合市局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 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34.28万元。开展“五送”进军营活动等各类拥军活动4次。开展国防教育进学校活动3次,在全区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军嫂、新时代兵妈妈评选活动。完成2023年度22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预报到及档案审核工作。退役士兵拿报到通知书报到后举行欢迎仪式。配合市局对3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 强化义务兵优待金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与双拥成员单位的协调,继续开展各项拥军活动。开展多形式国防教育,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对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进行阳光安置,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 | 528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