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区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
淄川是最早开展革命活动的地区之一,是鲁中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悠久的红色革命历史资源。在这片红色的热土上,发生了太河惨案、马鞍山保卫战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历史事件,涌现出了全国双百人物、特等战斗英雄马立训等一大批革命先烈和英雄人物。全区现有烈士纪念设施22处,其中国家级1处、市级2处、区级16处、零散纪念设施3处。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二、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形成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川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成立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加挂淄川区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淄川区马鞍山抗战遗址服务中心牌子,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做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划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实行区、镇(街道)、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负责制,明确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和保护范围。三是定期分级检查。
(二)深入挖掘,让英烈精神薪火相传。烈士纪念设施大多位置偏僻,设施简陋。为此我局组织专人深入到每处烈士纪念设施详细了解情况,利用无人机进行全方位航拍,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方案。
(三)加强保护,统筹规划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一是提质改造。组织举行“缅怀英烈、感恩思源”定向捐赠、纪念马鞍山抗日保卫战78周年暨“爱心献英烈”活动,爱心企业捐赠善款全部专项用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全区烈士纪念设施面貌环境焕然一新。二是统筹规划。全力争取将马立训纪念馆建设、太河惨案死难烈士纪念碑提升、马鞍山抗战遗址建设、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等项目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尽最大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研究好、编制好、落实好。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基地作用。一是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清明、烈士公祭日期间,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二是加强英烈文化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举办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马鞍山抗战遗址揭牌仪式,弘扬抗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开展一系列英烈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形成了缅怀英烈、致敬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