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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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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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19年底,我局及时对2019年的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2020年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2020年工作要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局党组、党小组和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化旅游日常工作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一是健全完善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素质,2020年,我局健全完善了集体学法和定期学法制度,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月份以自学为主。通过学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结合每周一例会学习,举办了多场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讲座的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文物保护等行业领域,为我局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组织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8月份,开展完成了应急普法答题;10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12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的学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三)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文化旅游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将法治文旅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化旅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月局党组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民主集中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回复。2020年,我局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回复率100%,没有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根据区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制定了《2020年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版权保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宪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我局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在线网络平台,以及在4.26版权保护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等宣传手段,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110余份,“绿书签”1000余张,版权宣传单页500余张,张贴“护苗2020”和版权宣传海报230余张,接受咨询10余人次,增强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责任意识。二是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并将以案释法工作作为文旅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检查+宣传”的形式,向文旅经营单位发放文旅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宣传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等方面知识,引导经营者文明守法经营。三是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为深刻领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局利用周一例会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宣传活动,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

五、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采用“市场巡查+专项整治”方式,在加强市场巡查的同时,开展校园周边等各类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有效地净化了全区文化市场。2020年,我局共检查文化市场451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720余人次,立案27起(其中,简易程序20起,一般程序7起),取缔游商地摊3处,没收非法出版物2250余册(盘)。一旅游案件获评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

(二)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根据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2020年淄川区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开展“扫黄打非”等各类专项行动。三是联合区公安分局网安相关部门开展了线上查惩行动,确保了我区网络环境的纯净。四是坚决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检查。五是成立全区“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站点486个,其中镇办(开发区)13个,学校3个,村居(社区)460个,A级景区12个;建成省级“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标兵1个,示范点6个。同时,新推荐淄川区磁村中心学校为省级“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扫黄打非”工作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先进集体。

(三)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全省统一制定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已认领的266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导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行动态更新,并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等271个市场主体,并将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导入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了由11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将有关信息导入省工作平台。同时,及时在全国文化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动态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等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三是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每年至少开展1次抽查被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20%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运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抽查被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20%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共开展了10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并已全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在平台公开,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了服务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扎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为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