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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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2-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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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民主集中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降低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等法律风险,促进和保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

       (三)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我局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回复。2021年,我局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回复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在线网络平台,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等宣传手段,开展版权保护、安全生产、宪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计10余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310余份,“绿书签”1000余张,版权宣传单页500余张,张贴“护苗2021”和版权宣传海报230余张,接受咨询10余人次。二是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三是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检查+宣传”的形式,向文旅经营单位发放文旅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宣传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等方面知识,引导经营者文明守法经营。

       (五)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一是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文化市场72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20余人次,立案28件,结案28件,取缔游商地摊5处,没收非法出版物3500余册(盘)。二是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了“固边、清源、净网、护苗、秋风”等各类专项行动,联合区公安分局网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线上查惩行动,确保了我区网络环境的纯净。截至目前,协调公安部门处置网络有害信息6800余条;建立“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站点473个;建成省级“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标兵1个,示范点8个。会同区文明办、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在磁村中学和商城路小学建立了护苗工作站。由于“扫黄打非”工作突出,山东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我区的双杨镇赵瓦村和般阳中学被评为第五批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我局连续多年被评为为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三是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了10余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并已全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在平台公开,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了服务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六)严格推行“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拓宽了公众了解我局政务信息的渠道。今年以来,我局更新了单位的职能、负责人信息、政事权责清单、财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各类信息;公开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重要部署执行情况、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等信息。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本着即办原则,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一次办好”,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17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目录清单》25项,出具《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授权委托书》共计46项。现已实现“文物认定”等18个事项中涉及“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28个证明材料,以“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免提交,确保“无证明城市”改革实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0年底,我局及时对2020年的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2021年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化旅游日常工作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一是健全完善学法制度。2021年,我局健全完善了集体学法和定期学法制度,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学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结合每周一例会学习,举办了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文物保护等行业领域的多场法治专题讲座,为我局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组织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10月-11月,开展完成了应急普法答题;11月份,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并完成“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12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的学法考法活动,成绩全部合格。

       (三)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文化旅游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将法治文旅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化旅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月局党组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创新亮点成效不明显,面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和亮点还不够,还没有挖掘新做法,起到走在前列、作出表率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下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的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保障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之上,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全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五是多措并举,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健康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