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室外旅游景区有序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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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817W/2022-52498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0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为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区室外旅游景区(景区内室内场馆暂缓开放),现通告如下:
1、景区所在镇办(村居)的党政负责人负领导责任,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配备必要疫情防护物品,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开放前,要对所有员工身体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保证员工核酸检测阴性,健康上岗。
3、加强员工健康防护,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体温检测、扫场所码、间隔1米线、健康记录等防护措施。
4、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入口处设置免洗手消毒液,景区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5、节日期间,景区只接待淄博市内游客,进入景区需提前1日线上预约,游客上午进园,下午停止入园。区内游客须本轮4次核酸检测阴性,区外游客须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进出景区,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间隔2米线、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可进入旅游景区。
6、游览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严禁聚集、扎堆、堂食。
7、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隔离,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区文旅局和所在镇办报告。
8、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服从管理、造谣传谣、寻衅滋事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
淄川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文化场所和旅游景点专班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