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别让美景成“险景”——溺水警钟长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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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817W/2025-55361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
当绿水青山邂逅夏日热情,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了保障游客生命安全,淄川区文旅局在此特别提醒,请务必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
水事故频发安全刻不容缓
每年夏季,因溺水导致的悲剧屡见不鲜。在景区的湖泊、河流,或是看似平静的池塘、溪流,都隐藏着致命的危险。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让美好的旅行变成无法挽回的灾难,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牢记“六不”原则远离溺水危险
1.不私自下水游泳:未经许可,切勿擅自进入陌生或危险水域,即便水性良好,也不能心存侥幸。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多人同行不代表就安全,集体下水游泳一旦发生意外,容易造成更大危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未成年人尤其需要成人的监护和指导,切勿独自或和小伙伴自行前往水域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没有救生员、救生设备不足或缺失的水域,发生危险时难以获得及时救援。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的水域可能存在暗流、漩涡、水下环境复杂等未知风险,贸然下水十分危险。
6. 不熟悉水性的人员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他人溺水,应立即呼救或拨打救援电话,盲目下水营救可能让自己也陷入危险。
1. 自救方法:不幸溺水时,保持冷静是关键。不要惊慌挣扎,应放松全身,尝试仰漂,使头部后仰,用嘴吸气、鼻子呼气,保存体力等待救援;若附近有漂浮物,应尽力抓住,借助其浮力等待救援。
2. 救援要点:发现他人溺水,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寻求更多人帮助;可将救生圈、竹竿、绳子等抛给溺水者,让其抓住,再将其拉回岸边;如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正确的游泳技术接近溺水者实施救援;救上岸后,应立即清除口鼻堵塞物,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淄川区文旅局呼吁大家,在旅游景区游玩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让我们携手共进,共筑防溺水安全防线,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