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情况;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whhlyj/

2、“淄川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cwhly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2980

传  真:0533-5282980

电子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980;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职能配置、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部门文件文旅领域重要政策及解读、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广播电视服务、新闻出版版权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其他等20余项,共170余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和方式,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依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通过区政府网站申请0条,信函申请0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淄川图书馆”“淄川文博”与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格式、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等。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平台发布的信息发布必须遵循相关的审核程序,负责平台内容人数有2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1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类业务知识掌握不全。是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丰富,对同一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对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和公开时限掌握清楚,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准确。是加强法规宣传和业务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公开意识,形成人人懂政务公开、人人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文化旅游领域公开目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了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名录、旅行社名录、提示警示、应急预案、文化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9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100%。2023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6日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980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文化旅游领域重要政策文件通知、年度总结及计划、重要部署执行情况、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广播电视服务、新闻出版版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其他等20余项,共150余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批准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网站是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淄川图书馆”“淄川文博”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格式、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等。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平台发布的信息发布必须遵循相关的审核程序,负责平台内容人数有2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1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闭塞,不利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足,规范性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体系和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文化旅游领域公开目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了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名录、旅行社名录、提示警示、应急预案、文化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100%。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在政务公开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服务对象微信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2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文件要求,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根据本年度实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重要部署执行、财政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其他等20余项,共 100余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旅游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同时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信息发布要求和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强,对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不到位。二是依然存在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科室的信息不对等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业务科室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淄川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专栏,重点公开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深入推进结果公示,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在办理过程中着力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次与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镇办对接,加强与委员们的沟通协商,做到了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8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制做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文化体育、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其他等22项,共185条信息。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提案5条,政协委员建议办理提案4条,一一给予答复,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小组,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公开信息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使用全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9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1

-21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

-2

6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科室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数量庞大,工作量较多,导致存在少公开、漏公开、公开慢等现象;

(三)缺少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导致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质量不高。

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对接业务科室与政府信息公开科室,努力做到信息同步;

(二)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上传最新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构改革后,区文旅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地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区文旅局还积极构建“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云”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文化旅游资讯752条,明确专人维护公众号和网站信息发布,为网络平台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微信公众号的运行,进一步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了区文旅局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13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801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认为信息公开工作可有可无,属于细枝末节,甚至认为是额外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时效性不高。公开信息不及时,部分领域没有涉及,在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技能使全员投入信息公开工作,使文化旅游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提升工作水平。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贴近社会需求,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更好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1

2018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8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区文旅新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8年,区文旅新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区文旅新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地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工作规范,拓展渠道

2018年,重新修订了《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组织机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操作流程、监督管理五方面全面落实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管理,使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文旅新局还积极构建“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云”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文化旅游资讯,明确专人维护公众号和网站信息发布,为网络平台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微信公众号的开通及运行,进一步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了区文旅新局的互联网舆论环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区文旅新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参加区政府“阳光问政·局长在线”在线访谈节目,在线回答市民关心热点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区文旅新局积极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12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业务公开信息1277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微信公共平台2个,公共服务类网站1个。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2个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淄川文化云”网站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按期予以办理回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技能使全员投入信息公开工作,使文化旅游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来源,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文旅新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2).docx

2019年1月17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2017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区文旅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区文旅新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认识、聚焦民生、文化惠民,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公开领域、规范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从组织机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操作流程、监督管理五大方面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通讯通报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须经领导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公开信息439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微信公共平台2个。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2个微信公众平台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接区政府转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条,并予以办理回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分辨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技能;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2016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共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即:文物事业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通讯通报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须经领导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简报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39条。其中淄川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务网发布51条,淄川文化旅游微信发布3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公开信息439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1个,微信公共平台1个。

  (三)信息公开的行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网站上更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由于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务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区文旅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7

  201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共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即:文物事业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通讯通报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须经领导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简报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5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714条。其中淄川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务网发布354条,淄川旅游资讯网发布134条,淄川文化旅游微信发布2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公开信息714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2个,微信公共平台1个。

  (三)信息公开的行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网站上更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由于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务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016年1月23日


附件:区文旅新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一年度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共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即:文物事业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通讯通报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须经领导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简报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4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41条。其中淄川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务网发布317条,淄川旅游资讯网发布54条,淄川文化旅游微信发布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公开信息44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2个,微信公共平台1个。

  (三)信息公开的行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网站上更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由于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务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25日

 


附件:文化旅游附件1 (1).doc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3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

  一、概述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三个科室,即: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共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即:文物事业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2条。其中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13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梳理各项公开项目和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本年度内新建淄川旅游咨询网,并对局网站进行了改版。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3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6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至。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网站(www.zcwhly.gov.cn)上公布。

    一、概述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三个科室,即: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共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即:文物事业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3条。其中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12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新增《关于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办理备案工作的公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2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2]1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至。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网站(www.zcwhly.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5282980,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一、概述

  2011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中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旅游动态、文化动态、文化市场执法等栏目信息经常发布、随时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2条。其中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11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与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工作质量不高,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分类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新产生的信息及发生变更、变化的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2、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适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1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1]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网站(www.zcwhly.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5282980,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一、概述
  2010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淄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发【2010】1号),及时调整了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新增加了新闻出版等业务工作相关信息,旅游动态、文化动态等栏目信息经常发布、随时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9条。其中更新政务公开4条,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10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新增业务工作4条(《印刷业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的办理》和《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0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附件: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09]6号)要求,现将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须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淄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局官方网(www.zcwhly.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30号,邮编:255100;联系电话,传真:0533-5282980。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条,修改信息5条(见附件),其中: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修改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区文化旅游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二、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尽可能多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0]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局网站(www.zcwhly.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川区文化旅游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5282980,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一、概述
  2009年,区文化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中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旅游动态、文化动态等栏目信息经常发布、随时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8条。其中更新政务公开4条,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09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新增业务工作2条(《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和《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丰富地区文物调查勘探》)。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淄川区文化旅游局网站知名度、点击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3、加大网站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通过网站获取公共信息。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09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