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817W/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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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预防控制体系,补齐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牢安全生产防患基础,提高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广大游客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

1.健全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是加强和规范日常工作运行,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六项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主体、运行程序和操作办法。二是指导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任务要求,理顺各方关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巡查,严格执行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明确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协同配合,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强安全生产人员,明确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技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规定报告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救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深化隐患治理

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主要包括对文化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印刷发行企业(单位)等6类企业(单位)以及文物安全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文化经营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锁闭或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严禁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存储油漆、颜料、酒精及其他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等。

2.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完善国有博物馆数字化监控平台,做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水池、报警器等消防设备设施,并做到经常性检查维护,保证达到实用效果;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完善网上预约参观制度,强化清馆,不留死角,做好馆内日常巡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突发事件预案、重大活动安保方案、保卫工作制度、值班带班制度等,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在人员安检、秩序维护、车辆疏导、讲解导游等各个环节做好保障;定期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安防、消防督查、检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国有博物馆安检评估,查处隐患,不断提升国有博物馆抗风险水平。

3.旅行社。健全组团、接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规范旅游包车和驾驶员管理,做好包车资质审查及租车协议签订,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执法检查,严禁旅行社租用“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导游员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导游专座制度。加强出境游安全管理,确保出境游行前说明会和游客安全信息卡发放到位。强化保险救助保障,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100%。

4.星级饭店。加强消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检查,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认真落实星级饭店清洁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客房、会议室、游泳池、健身房等场所卫生检测检查,营造干净整洁接待环境。

5.A级旅游景区。加强常态化游客“限量、预约、错峰”管理,强化游客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执行。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以及玻璃栈道、漂流等游览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临水类、临崖类、儿童类、山岳型等旅游景区完善安全警示指示标识,严防踩踏、坠崖、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

6.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指导印刷企业建立健全印刷品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各印刷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应急照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坚决禁止易燃可燃物品乱堆乱放,严防安全通道被占用,电线、线路老化、裸露现象。督促出版物发行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配齐配全各类消防安全设备、器材。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7.文保单位。健全文物保护领导实施机制,调整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合防范机构。完善市、区县、镇(办)、村(居)四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聘任文物看护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省厅开展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和消防、雷防工程,鼓励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安防和消防、雷防工程。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经验,引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实行文物人防、技防检查巡查机制,建立文物安全台账,定期统计、反馈文物安全信息,及时杜绝文物安全漏洞。

(三)完善防控机制

1.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积极开展运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点排查、评价和分级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实施专项管控、实时监控。

2.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按照认真落实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要求,指导企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安全管理模块的应用和填报工作,加强平台培训和日常管理,做好安全管理模块相关基础信息和安全检查管理数据的录入和完善,及时跟踪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安全工作动态和成效,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4.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充分发挥责任险事故救助保障功能,积极推动涉旅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进一步提高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企业责任险和电梯责任险投保比例。定期发布保险动态,加强全区行业安全风险数据分析和典型案例警示,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规避风险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至 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及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采取企业自查和全面督查的方式,组织本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实施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区文化和旅游局督导调度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集中整治,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切实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体系,促进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健全、补充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安全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对涉及面广、需要上级统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认真梳理分析,搞清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制约因素,及时逐级上报。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分年度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2月9日前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活动开展。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政工科、文化科、旅游科、新闻出版广电科、文物科、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统筹推进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安全员负责整治工作跟踪调度和督导落实。

(二)坚持统筹推进。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文博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强迫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旅游行业公共场所卫生,做好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突出督导执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整治行动监督指导,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高质量推进。强化整治行动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整治行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制作安全生产小视频,通过微信、抖音、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针对性、时效性。

(五)严格监督问责。要加强整治行动监督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和企业(单位)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