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817W/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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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区文旅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区文旅新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认识、聚焦民生、文化惠民,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公开领域、规范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从组织机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操作流程、监督管理五大方面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通讯通报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须经领导在内容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各类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4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公开信息439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开通微信公共平台2个。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淄川文化旅游”“淄川文化云”2个微信公众平台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接区政府转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条,并予以办理回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分辨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技能;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