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817W/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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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2]1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至。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ichuan.gov.cn)和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网站(www.zcwhly.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5282980,地址:淄川区般阳路230号。

    一、概述

  2011年,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中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旅游动态、文化动态、文化市场执法等栏目信息经常发布、随时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2条。其中新增规划计划1条(《淄川区文化旅游局2011年度工作计划》),新增《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与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工作质量不高,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分类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新产生的信息及发生变更、变化的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2、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适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1年度无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