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817W/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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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文件要求,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根据本年度实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重要部署执行、财政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其他等20余项,共 100余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旅游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同时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信息发布要求和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强,对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不到位。二是依然存在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科室的信息不对等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业务科室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淄川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专栏,重点公开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深入推进结果公示,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在办理过程中着力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次与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镇办对接,加强与委员们的沟通协商,做到了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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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