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817W/2025-55039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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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980;邮箱:zcwhly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广播电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20余项,共143余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机制,依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依规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均明确标注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合规。

4.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全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部署,对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淄川文化旅游”和“淄川文化云”专题设置和发布内容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以更加丰富的内容、形式保障公众的信息获取质效。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平台发布的信息发布严格遵守相关的审核程序,由两名同志负责平台信息维护工作,其中专职1人,兼职1人。持续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对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和公开时限掌握清楚,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准确。二是加大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及时传达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承办的2项人大代表建议、1项区政协委员提案均已按规定完成公开。

3、《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格落实《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围绕我局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信息公开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