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11.28)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11.28)

发布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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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张店区

体育场街道金乔南区22号楼

高青县

芦湖街道芦湖馨苑13A号楼2单元

田镇街道李官小区2号楼2单元

田镇街道段家村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

湖田街道洪沟路北三巷16号院

淄川区

钟楼街道夏庄社区2号楼

钟楼街道艳阳小区2号楼

钟楼街道店子社区化工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39号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社区淄城东路596号楼

淄川般阳中学

临淄区

齐都镇西古西村

稷下街道盛世豪庭1号楼2单元

桓台县

果里镇鸿嘉社区鸿嘉星城观澜御府一区9号楼

高新区

四宝山街道东吕社区14号楼

四宝山街道东吕社区15号楼2单元

11月29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高青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