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1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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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2-53021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张店区
体育场街道金乔南区22号楼
高青县
芦湖街道芦湖馨苑13A号楼2单元
田镇街道李官小区2号楼2单元
田镇街道段家村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
湖田街道洪沟路北三巷16号院
淄川区
钟楼街道夏庄社区2号楼
钟楼街道艳阳小区2号楼
钟楼街道店子社区化工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39号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社区淄城东路596号楼
淄川般阳中学
临淄区
齐都镇西古西村
稷下街道盛世豪庭1号楼2单元
桓台县
果里镇鸿嘉社区鸿嘉星城观澜御府一区9号楼
高新区
四宝山街道东吕社区14号楼
四宝山街道东吕社区15号楼2单元
11月29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高青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