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2-52950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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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周边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淄。科学规划行程,非必要不离淄,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确需离淄的,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形势,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

二、入淄主动报备。入淄须提前报备,并配合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入返人员严格执行“落地检”,前三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对疫情重点地区和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减少人员聚集。近期减少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大型庆祝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减少聚餐、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严格遵守商超、酒店、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防疫规定,配合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规范核酸检测。自觉服从核酸检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一般人群自觉按照社区村居通知采样,重点人群严格按照核酸采样频次采样。严格采样3米线,等候1米线要求,避免出现交叉感染。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不参与核酸采样。

五、加强自我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定期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场所码”推行使用。全区所有公共场所要在出入口明显区域张贴“场所码”,严格出入人员扫码核验。针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儿童或老年人,工作人员要帮助其扫码,确保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率100%。

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淄川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政策咨询及报备电话

 

经济开发区防控办:5170138   5168766

洪山镇防控办:5826111   5811073

昆仑镇防控办:5781069   5781622

双杨镇防控办:5498318   5481001

罗村镇防控办:5686056   5686001

寨里镇防控办:5060004   5610670

龙泉镇防控办:5880205   5880259

岭子镇防控办:6125115   5580010

西河镇防控办:5518001

太河镇防控办:5080008

般阳路街道办防控办:5181966  5180179

将军路街道办防控办:5750011  5750006

松龄路街道办防控办:5181964

疫情防治与专家组:2921162

核酸检测组:2921162

流调溯源组:5282998

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2135678

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组:518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