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流感疫苗全面开打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53880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流感疫苗全面开打

发布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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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对人类健康危害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感染流感后危害更为严重,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流感暴发疫情。目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在持续,今年秋冬季出现流感、新冠叠加的风险较大。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是预防流感发生和流行的有效手段,也是一种值得倡导的健康生活方式。

广大居民朋友要客观全面认识流感

要做好日常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时刻保持好个人卫生;

要做好自我身体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就医检查;

要积极接种流感疫苗,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结合流感疫情形势和多病共防的防控策略,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1.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2.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3.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人群;

4.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5.孕妇;

6.6-59月龄儿童;

7.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8.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居民朋友们,健康是最大的财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特别是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和大型企业等,要坚持“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到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流感疫苗。

附:辖区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