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如何预防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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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3-53383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流感疫苗禁忌症
1、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或有过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史者,禁止接种。
2、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以及发热患者,建议痊愈或者病情稳定控制后接种。
3、既往接种流感疫苗后6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的患者,建议由医生评估后考虑是否接种。
4、以下人群禁止接种:①因使用药物、HIV感染等任何原因造成免疫功能低下者;②长期使用含有阿司匹林或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③2~4岁患有哮喘的儿童;④孕妇(国内缺乏孕妇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评价数据,我国上市的部分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仍将孕妇列为接种禁忌);⑤有吉兰-巴雷综合征(GBS)病史者;⑥接种前48h使用过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病毒药物者,或接种前5天使用过帕拉米韦,或接种前17天使用过巴洛沙韦者。
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流感疫苗安全、有效。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的人提供免疫接种服务。结合新冠和流感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建议疫苗接种人群及重点机构、单位。
1、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全国和地方两会等重大活动、体育赛事人员密度高,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其中活动保障人员。
2、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3、重点场所人群。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是容易发生流感暴发疫情的重点场所。
4、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 5岁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包括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5、医疗和疾控机构医务人员。承担传染病防控、疫情处置和监测、监测工作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