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2021年淄川区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淄川区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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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原则,对《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抽取的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及检测全覆盖,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一 、抽查计划

此次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确定随机抽取我区194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公共场所72家、生活饮用水4家、职业卫生1家,放射卫生8家,学校卫生10家,医疗卫生35家,传染病防治37家,餐饮具消毒2家,妇幼健康25家。

二、抽查任务

职业病防治。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公示;随机抽查结果应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信息。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淄川区政府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