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淄川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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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4376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一、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淄川区2024年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将结合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职业卫生双随机任务对全区甲类、乙类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协助各镇办对辖区内丙类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巡查1次,并督促各镇办于12月25日前上报《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汇总表》。
二、继续开展职业病溯源检查工作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对全市新发职业病例用人单位进行溯源监督检查的通知》,将继续开展职业病溯源监督检查,督导用人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并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为有效减少新发职业病的发生打下基础,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督保障,维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督促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的通知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将依托镇办继续督促用人单位完成2024年的申报工作,提高淄川区年度申报率。
四、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2022—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市局要求,对“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专项治理模块的用人单位进行摸排,完成剩余用人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开展放射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
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放射卫生双随机任务,执行放射卫生双随机检查工作,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开展口腔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2024年淄博市口腔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区有放射设备的所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 门诊(部、所),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重点对口腔医疗机构使用放射设备的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放射设备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