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淄川区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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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3-53502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一、检查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3〕2号)规定的,纳入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7类20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高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及早发现和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三、检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城区所有公共场所(东至湖南路、西至张博附线、南至南外环、北至建设路)。
(二)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1、双随机检查:按照国家“双随机”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委托第三方对国家“双随机”要求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2、专项检查:按照上级下发文件中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如2023年3月市卫生局监督执法局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区将按照文件要求对游泳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3、日常监督检查: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等。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