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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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经研究确定,自2022年12月14日零时起,对进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结果。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