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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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配合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卫字[2017]157号)的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全过程。在全推广和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利于探索建立全统一的孕产妇、儿童分级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二、工作原则

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妇联、宣传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作为提供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为《母子健康手册》的全面推广使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工作内容及运转流程

(一)《母子健康手册》发放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计中心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时针对计划怀孕妇女进行发放。

2、孕产妇健康管理:孕妇在助产机构接受妇幼健康管理服务时,医务人员要询问、查验《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孕妇要及时发放。

3、儿童健康管理:全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儿童健管理服务时,对于从2017年10月1日起出生的儿童,进行询问、查验《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儿童要及时补发。

4、发放原则:按照“分类发放、全程管理、规范使用、信息归口”的原则,在全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

5、补发事项:《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首次使用时免费,因个人原因丢失,补发时要个人按20元/本付费,医务人员负责将信息补填全。

6、注意事项:各医疗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发放、运行方案流程,确保手册不重发、漏发,并做到及时补发。

(二)《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母子健康手册》用于在我辖区医疗机构内就诊的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

1.《母子健康手册》等同于健康档案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要针对服务对象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服务对象保存,并要求其在孕产妇和儿童每次健康检查时携带。

3、医务人员将检查结果及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为基层妇幼工作人员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时使用。

(三)《母子健康手册》内容及印制领取

《母子健康手册》根据卫生健康委制定统一模板进行印刷。手册内容不能随意更改,各医疗保健机构统一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取手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台账管理。

(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报送

1.《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期间,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机构手册发放、管理、使用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

2、在每月2日前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信息报表一致)。

3、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填写《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月报表》,并于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工作要求

(一)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要针对手册的发放、使用,积极开展专业人员的培训,明确手册的发放和使用方式,提高对手册的重视程度及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指导能力。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新闻媒体、孕妇学校、家长课堂、健康讲堂、人口学校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对手册的认知度和依从性,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母子健康手册》的使用率。

(二) 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孕前优生检测等工作和信息有机衔接,要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将提供的相应服务及时记录到电子信息系统和《母子健康手册》,《母子健康手册》中医务人员检查记录可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数据来源和依据。

(三)建立信息统计上报制度。《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发放、使用各相关机构要建立、健全《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登记簿》,按时填报《母子健康手册工作报表》,收集、上报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明确信息报送人员,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四)探索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建设。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对《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建设进行探索,将相关内容纳入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或医疗卫生单位信息管理工作中,探索开发《母子健康手册》相关APP、微信公众号等客户服务端,实现与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扩大《母子健康手册》的使用范围,提高《母子健康手册》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

(五)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将《母子健康手册》考核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1: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制度

附件2: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运转流程

附件3: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机构统计表

附件4: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登记簿

 

 

 


附件1:    

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制度

1、使用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推广的《母子健康手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手册内容,如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内容,需经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更改。

2、《母子保健手册》使用与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手册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3、发放与使用《母子保健手册》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备案,并按要求发放使用手册,建立全市统一的《母子保健手册》建册使用登记簿,规范填写。

4、《母子保健手册》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通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发放使用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指导服务对象《母子保健手册》的使用和保管事项。《母子保健手册》由服务对象持有,任何单位不得截留。

5、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每月对《母子保健手册》的发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按要求填报《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月报表》,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定期对辖区《母子保健手册》发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高孕早期建册率和手册使用率。

7、严格妇幼卫生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依法保护孕产妇及儿童个人隐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泄露手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8、《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建册使用登记簿》要保存完整,纳入妇幼健康档案管理,永久保存。

9、定期开展《母子保健手册》发放与使用情况工作督导,每年至少 2 次。


附件2:

淄川区《母子健康手册》运转流程

 

一、手册发放

1.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各级服务机构宣传督促服务对象及时领取《母子健康手册》。

2.针对计划怀孕妇女,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免费领取叶酸时可以从妇计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领取《母子健康手册》。

3.针对孕妇,助产机构在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时,询问、查验《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孕妇要及时补发。

4、针对儿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儿童保健服务时,询问、查验《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儿童要及时补发。

5、《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

二、手册使用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在服务对象的相应时间段使用手册。

2. 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服务对象保存,并要求其在进行相应健康管理服务时携带。

 3. 医务人员将服务对象各个时段的主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公共卫生人员使用。

三、手册保管

《母子健康手册》在使用完毕后,由孕产妇或儿童家长自行保管。

四、手册信息报送

1.《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期间,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各服务机构手册发放、管理、使用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

2.每月2日前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报表报送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汇总,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3:

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机构统计表

名称:

 

发放使用机构分类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针对计划怀孕妇女建册使用机构

针对孕妇建册使用机构

针对儿童建册使用机构

乡镇(街道)计生办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

其他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助产机构

其他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机构

 

 

 

 

 

 

 

 

 

 

 

 

 

 

 

 

 

 

 

 

 

 

 

 

 

 

 

 

 

 

 

 

 

 

 

 

 

 

 

 

 

 

 

 

 

 

 

 

 

 

 

 

 

 

 

 

 

 

 

 

   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备注:此表由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填写,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备案,负责人、联系人有变化时及时更新上报。

 

附件4:

淄博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登记簿

日期

母 亲姓 名

常住地

联系电话

建册时间

使用时间

孕产期

0-6岁儿童

孕产期

0-6岁儿童

孕前

孕13周前

孕16

20周

孕21

24周

孕28

36周

孕37

40周

产后

新生儿

满月

1

2

3

4

6岁

孕前

孕13周前

孕16

20周

孕21

24周

孕28

36周

孕37

40周

产后

新生儿

满月

满月~

1岁~

2岁~

3岁~

4 ~ 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