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罗村卫生院住院须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罗村卫生院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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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罗村卫生院住院须知

一、住院手续及流程

1、入院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建门诊病历。

2、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收入院。

3、就诊医师在门诊病历注明收入院,写明需交住院费用。

4、患者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入院手续。医院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5、住院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6、患者交押金,提供预交押金收据。

7、患者入住病室,病室主班护士分床(分管患者由科室自定),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8、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绍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9、主管医生要及时、准确开具医嘱,做到8小时内完成首程,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病历书写要规范。

10、主班护士执行医嘱要准确无误。

二、住院期间应知晓的事务

1、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及病情、时间,上述信息办理入院后即不能改变,为配合诊疗及回访工作的需要,请您留下详细的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关系及电话、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留取复印件。

2、如实告知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结核、肝炎等传染病史、手术、外伤、食物和药物过敏史、输血史、异地居住、不洁性行为、吸烟饮酒、吸毒及药物使用情况、精神疾患、家族遗传病史等情况(女性患者需提供月经生育史及妇科疾患,以免延误诊治。对患者的所有资料信息我们将会履行医疗保密义务。

3、请及时准确告知医保类别及特殊要求,住院期间将医保证及病历存于病案中。严禁冒名顶替、借用医保证骗保的行为。通常药物及材料尽可能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但鉴于病情特殊性及医保报销范围有限等因素,某些药物、材料及处置可能报销比例较低或者超出医保范围、属于自费,必要时我们会告知并需签署《医保住院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之情同意书》。医保患者禁止使用与诊断无关的药品、禁止携带检查单、治疗单及静点药物出院、限制携带口服药。

4、早8:00-10:00为集中查房时间,病房只许留一名陪护人员。

5、住院期间请勿离开病房。

6、因医护人员、护士工作繁忙、时间精力有限,儿童、老年人、聋盲残、智障人员、精神异常及生活不能治理者等情况请患者家属专人24小时陪护,以免发生意外及不必要的纠纷。

7、患者原有已发现或隐匿性的基础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病、脑梗塞、动脉斑块形成、栓塞、冠心病、心律失常、心脏衰竭、肝肾功能障碍、气管炎、哮喘及其他部位感染等),入院后因疾病自身进程、医院环境、手术、用药等因素可能诱发、再发、加重。

8、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单及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具体内容请咨询报销单位),但需持有患者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仍需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儿童需持有

家庭户口或父母身份证)。最好于出院一周后来院复印,以便所有资料全面归档。

9、住院期间妥善保管保障自己的财物、人身安全,院方尽到提醒、协助义务即可免责。

10、出院后一段时间我们可能会电话回访甚至要求门诊随访或上门随访,敬请配合;复诊时请携带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及相关病案资料。门诊病历、诊断书等医疗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遗失一律不予补写,敬请妥善保管。

三、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患者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住院证、陪护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患者入院后,谢绝一切不必要的探视。

3、患者入院后要配合医护人员认真如实做好病情咨询、病情诊断及医疗文书书写。

4、患者入院后要遵守医院规章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