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黑旺卫生院双向转诊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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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4490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一)转诊程序
1、我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淄川区中医院 ;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我院进行康复治疗。
(二)转诊要求
1、急诊转诊按绿色生命通道要求处理,有关手续待转院完成后补办。
2、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
3、上转病人时填写《淄川区寨里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单》 ,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 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门诊章";上级医院下转病人时要详细填写《淄川区中医院双向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加盖公章后转回我院,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按急诊转院的有关规定,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5、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6、各医疗机构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两免两优先"(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优先就诊;优先住院)服务;
7、资源共享,各接诊医疗机构不允许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