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罗村卫生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罗村卫生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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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罗村卫生院

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新、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职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职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院内网站和院报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报财务科从工资簿中直接扣除,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三、凡本院职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报告,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检查督导,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监督员每周一次对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控烟办公室每月汇总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该评比与科室年终评优挂钩。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