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检查检验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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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5-54496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淄川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检查检验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报告获取时间
1.普通门诊、住院患者摄片检查完毕后 1小时后可取影像检查报告及胶片。透视检查报告立等可取。
2.急诊患者摄片检查完毕后 20分钟内出具诊断报告单。
3.对于特殊或疑难病历患者,报告出具时间以会诊后情况而定。
取报告方式:患者或家属根据影像科医师告知时间到影像科领取诊断报告及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