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机构概况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741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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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淄川区洪山卫生院

医院等级:一级甲等

历史沿革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始建于1955年,位于淄川区洪山镇光明街19号,是一家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2007年,在卫生院原有基础上,创建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在淄川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49318470-837030211C2201,有效期限至2025年09月30日。全院建筑面积3280平方米,医院能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内、外、妇、儿、口腔、五官及中医诊疗和康复理疗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能够开展医学检验、X线诊断、彩超诊断等方面的医学检查。先后荣获“山东省中医药示范乡卫生院”“山东省首批示范预防接种示范门诊”、“淄博市护理工作先进集体”、“淄博市中医药特色示范卫生院”、淄川区委、区政府“文明单位”、“美德医院”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人员设备概况全院编制60人,现有在编职工56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26人。开设床位30张。现拥有迈瑞彩超、万东DRx线机、迈瑞血细胞计数仪、迈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口腔综合治疗台、经颅多普勒、心电工作站、动态心电图、微波热疗机、半导体激光治疗机、中药煎药机等医疗设备。

科室设置概况:现设有社区卫生服务科、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中西药房等20余个职能科室。

公共服务职能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基层医疗:使用基本医疗技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城乡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健康服务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对于本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习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卫生行政管理: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辖区卫生状况。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辖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五)承办原镇(街道、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内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与服务,开展避孕技术服务、孕前检查工作及计划生育有关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卫生组织和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管理工作。

)完成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