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峨庄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峨庄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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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查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职工或来访者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并积极劝阻吸烟。

四、全体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五、单位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劝阻吸烟的方法和技巧。劝阻吸烟的工作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劝阻吸烟情况。

六、对执意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工作人员可将其引导至吸烟区吸烟,对不听劝阻且无理取闹的吸烟者可交由控烟办公室处置。

 

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有效达到控烟目的,成功创建无烟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一、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均为控烟劝导员,负责检查督促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二、控烟工作巡查小组在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单位控烟的各项规定,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三、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关注所张贴的控烟标识及相关的控烟宣传图片是否完好,有脱落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要关注清理各种方式流入单位的烟草广告;保持单位公共区域没有烟蒂、烟盒等物。

四、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按时到位、衣着整洁、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树立文明良好的形象。

五、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重点巡查办公场所吸烟现象,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并及时地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

六、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不具备执法权力,主要负责监督和劝导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重在以理服人,严禁以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遇到不听从劝导的情形,要讲究劝导方式(注意劝导语气、寻求各方帮助),应尽量避免冲突。以真诚、友善的心境,婉转、关爱的语言进行劝导,切忌与别人争论。认真做好劝阻记录工作,并及时上报单位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

无烟医院创建工作是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累计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考核列为加分项。

三、处罚

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巡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在公告栏公开曝光,第三次给予科室通报批评;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控烟制度执行差的科室,由单位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所有考评情况由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主管领导备查,作为年底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同时,每月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