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峨庄卫生院健康讲座教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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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932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一、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二、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VCD、DVD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卫生院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门诊候诊区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三、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四、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卫生院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五、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六、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