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关于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14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关于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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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洪山卫生院

关于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科室:

为积极创建无烟单位,进一步健全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控烟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程   坤    院长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韩秀娥    副院长

             许振华    副院长

成   员: 车   鹏    公共卫生三科主任

              于秋玲    公共卫生一科主任

              翟立峰     公共卫生二科主任

              袁    东    医疗组长

              苏    双    护士长

              车艳琴    康复科主任

              张文丽    财务科主任

              司伟波    药房主任

              左   萍    检验科主任

              张庆杰    口腔科主任

              孟   璇    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为促进我院控烟活动的开展,医院领导起带头作用,率先戒烟、控烟,并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本院控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控烟领导小组的成员为各科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控烟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与教育,不定期组织检查、培训和考核等。

3.严格执行各项控烟制度。

(二)控烟办公室职责

控烟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车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在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控烟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

3.负责定期组织医院人员培训。

4.负责定期对本院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记录。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6.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控烟监督员职责

控烟监督员由孟璇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定期对无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2.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科室无吸烟者、无烟蒂。

3.监督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及时上报,以利于考评和奖惩。

4.监督员还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控烟巡查员职责

医院明确控烟巡查员1名巡查员,其职责为:

1.严格执行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2.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上报。

3.开展经常性巡查,负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责任。

4.看到烟蒂及时主动捡拾,并有宣传控烟的责任。

5.积极参加控烟知识培训。

(五)单位人员控烟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2.做控烟表率,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室内吸烟,不接受旁人敬烟。

3.吸烟人员应主动戒烟,并制定自己的戒烟计划。

4.单位工作人员负有劝阻旁人吸烟的责任。

5.做控烟的义务宣传员。

6.积极参加控烟知识培训。

7.落实医院无烟环境,看到烟蒂主动捡拾。                     

 

 淄川区洪山卫生院控烟工作制度

 

为了打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特制定控烟工作制度: 

一、在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全院职工一律不得在办公室内、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单位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单位内不能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定期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六、全体职工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七、全体职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八、对在单位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体职工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

九、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