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双沟卫生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双沟卫生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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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沟卫生院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区级医疗机构与各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联动、医疗卫生服务连续化的工作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建立健全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康复回社区,指导患者合理、及时有效转诊。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双向转诊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化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及慢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区级医疗机构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支援和帮扶,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功能和需求,实行技术协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社区开展病例会诊、病案讨论、业务讲座,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二)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危急重症上转至区级或区以上医疗机构诊治。

(三)合理诊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促进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和合理利用,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连续服务原则。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五)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差异化发展和学科优势,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四、双向转诊对象

(一)上转对象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急危重症;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

5、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二)下转对象

1、急危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3、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4、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5、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五、转诊及工作管理流程

(一)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诊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区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

1、因病情需要,病人由下级经诊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上级医院服务科室,由服务科室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二)区直医院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服务科室;

2、医院服务科室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做好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1、落实工作任务,将下转病人相关信息转给首诊医生(责任医生)进行随访管理;

2、随访管理医生将病人随访管理情况汇总报本院公共卫生科,并记入个人健康档案。

(四)区直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并做好病人隐私保护工作。

六、工作职责

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相互协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规范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一)区级医疗机构职责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院服务科室负责协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安排专科医生接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患者。

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实行优先就诊,减少就医环节,一般情况下,上转患者住院应优先考虑。

4、实行资源共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将本医院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医疗设备及优惠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发至基层责任医生手中,并在转诊信息系统中公开,方便基层责任医生转诊。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汇集、上报、 下转接收和落实随访工作任务。 基层责任医生要熟悉区级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等,协助或指导病人联系相关专家,及时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转往区级医疗机构。 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对下转患者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随访,要按照区级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做好康复治疗、护理和随访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并及时更新档案,规范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双向转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流程,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卫计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促进双向转诊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热情导诊,合理转诊。

(四)完善管理机制。区卫计局将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组织督导,开展绩效考核评价,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使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双沟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涛    

副组长:  赵 帅    张 静

成  员:   李  云   李秀凤   吕 程  韩 敏

  

 

附件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级医院双向转诊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体现分级医疗的原则,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按照我区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派专人负责,设立专线电话,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社区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3、甲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甲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5、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乙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6、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健康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二、乙方(区直医院)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机构,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社区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社区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社区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成册,发至社区医生手中,方便社区医生转诊。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5、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转回社区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社区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

                日至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淄川区双沟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院名称:淄川区双沟卫生院、淄川区中医院


双沟卫生院双向转诊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