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岭子卫生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岭子卫生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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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须知:

1、请您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如果您是医保病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请出示相关医保卡并确认已在入院处划卡登记,人证统一,否则本院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您需要准备个人的洗漱用品。不必带过多的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4、护士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病室及床位。遇有紧急情况或需解决问题请及时与护土站联系。

二、注意事项: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

2、病人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而损害病人健康等一切后果由病家自负。

3、 住院期间带好口罩,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不互串病房,病房分餐制,不聚集就餐。病人及陪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擅自翻阅病历,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4、患者入厕及进出其他诊疗场所时,均应由陪护者陪同,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5、请不要擅自给患者使用热水袋,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以免烫伤。请不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以免滑倒。

6、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7、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请倍加爱护、仔细使用,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

8、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若需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可于下午16:00后到护土站查询。

9、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我们无偿提供陪护椅,严禁陪客与患者同睡床,避免坠床。

10、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三、遵守制度:

1、原则上一名病人只允许1人陪护,病人入院时领取陪护证,陪护证实名制不得借予他人使用,固定人员陪护,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时,实名制领取陪护证,及时将原有陪护证上交主班护士处,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进入病区接受体温监测。

2、凡患有急性期各种疾病、年老体弱者或18岁以下儿童不宜作为陪护人,体温≥37.3C或有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陪护。

3、陪护人员戴好口罩,不聚集聊天,不窜病房,实行分餐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勿大声喧哗。

4、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拨打投诉电话:0533-77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