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张庄卫生院 纠纷处理途径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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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46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淄川区张庄卫生院纠纷处理电话:0533-5370216 地点:淄川区张庄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0533-2921162 地点:淄川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医政医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