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分级诊疗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分级诊疗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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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城南卫生院医共体双向转诊医院:淄川区医院

 

服务内容

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逐级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办理流程

(一)签订转诊协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逐级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转诊流程、技术支持以及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二)签署转诊同意书

符合转诊指征的,确定转诊后,医患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知情同意书。

(三)填写双向转诊单

医疗机构在上转、下转前,均需填写双向转诊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上级医院下转病例时应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

(四)全程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做好转出、转入登记,并做好相关信息反馈。

连续医疗服务中心电话:5150999515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