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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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过信息技术得到上级专家的诊疗指导,更好地救治患者,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
       建设以区卫健局指定的上级医院为中心,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信息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为一把手,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做好远程医疗工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此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成立远程医疗中心,负责远程医疗具体工作的实施。

2.制定远程医疗的工作制度

制定出有利于远程医疗工作开展实施的制度和流程。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远程医疗信息保密制度、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远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远程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制度、远程医疗奖惩制度等。

3.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流程。

远程会诊流程

1.患者知情同意:主管医生征得患者、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定“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2.申请:管床医生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向远程会诊中心提出申请。

3.预审:院远程会诊中心对资料进行预审后提出增补资料意见,并将患者病史,检查数据、心电图、医学图像资料通过网络传送给选定的专家,专家对病例资料进行预先的了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医生。

4.网络连接演示: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前,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节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

5.实施会诊:申请医生与会诊专家利用已开通的网络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与交流,并做好记录。

6.意见反馈:专家以文字形式填写会诊意见并传输给我院远程会诊中心,并由远程会诊中心转交给各申请医生。

4.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均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也是我院各领域带头人,业务精湛的资深专家,专业涵盖了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及儿科。

5.远程会诊室建设设置远程会诊室,完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远程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硬件指房屋、设备和人员等,软件指制度规范和远程医疗操作系统等。

三、工作要求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心电图会诊诊断

医师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免费

影像会诊诊断

医师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免费

 

我院现开展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服务,数据由我院传输到淄川区医院,由淄川区医院专家进行心电图和影像片的审阅,诊查结果通过远程系统再传输到我院心电图室和影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