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城南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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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个居民都能平等的获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孕产妇健康管理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预防接种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1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7.2 ll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一)提供基础包签约服务

1.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涉及家庭及个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的及时性和质量。

2.对签约居民进行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3.开展健康咨询。在约定时间(常规工作时间和约定的非工作日时间)为居民及家庭,提供及时有效的医药咨询及健康指导。

(二)提供针对性服务

1.为有疾病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中、西医诊疗服务。

2.对签约居民进行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3.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个体健康教育、随访和健康管理指导、定期健康管理效果评估、健康管理工具使用和自我健康监测指导。

(三)提供个性化服务

1.对于行动不便就医困难等有特需服务的居民,根据医师诊断及患者需求增加服务项目。

2.依据有关规定并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家庭医生团队能力范围内,经双方同意,可提供家庭病床、上门服务。

3.根据居民个体差异化需求,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服务包具体内容附后)

(四)提供转诊服务

1.如服务对象病情超出甲方诊疗水平和能力,不得擅自接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或专业医疗机构。

2.协助服务对象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或专业医疗机构预约诊疗。

(五)保障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签约服务

1.应按照签约服务包内约定的时间和频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因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时,应积极协凋其他家庭医生承担。

(六)非紧急医疗服务需求情况下,家庭医生只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咨询电话:5750113 /57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