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城区卫生院医保服务信息 |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5-537232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一、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每年9月至12月为集中参保登记缴费期,参保登记后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
居民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自主缴费。线上: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爱山东APP、各金融部门手机银行、云闪付、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费。线下:一是可以到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寻求帮办代办服务。二是通过银行柜台缴费(具体可咨询当地银行)或通过建行“裕农通”、农商行“农金通”等方式缴费。三是可以到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设备或前台窗口进行缴费。
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代缴家庭成员居民医保费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通过微信搜索“淄博医保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后,再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就可完成代缴。
二、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流程
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人脸识别到收费处窗口医保联网结算,结算时只需要缴纳个人负担费用。
职工门诊统筹:年度起伏线1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85%。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我院居民门诊统筹年度起伏线50元,报销比例65%,基金年度实际支付限额475元。
三、门诊慢性病签约流程及待遇
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到医保工作服务窗口,医保工作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即时办理慢性病签约信息登记,慢性病检定合格人员也可通过淄博医保小程序自行进行签约,改签次月生效,参保人建立慢性病门诊大病历,即可在我院享受我市门诊慢性病联网报销待遇。
职工慢性病人待遇:年度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80%。
城乡居民慢性病人待遇:年度起付线500元,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60%。
四、住院办理流程及待遇
1.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未带社保卡,须在3日内持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才能正常报销。
2、参保人住院医疗费有起付线。城乡居民本年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是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学生儿童统一为100元;第二次住院起线对应减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线。
3.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经过扣除自费项目、部分自付项目及超过医保限价上限自行负担的费用后,在起付线以上的纳入统筹部分,按比例进行报销。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一级医院为85%,其他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89%,,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1%,在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为93%,,二级医院91%,三级医院89%。
5、参保人出院结算持身份证、医保卡至住院处结算窗口结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