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城区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城区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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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2.代办人为患者复印病历时需带患者身份,代办人身份证及患者委托书,或持公检法,保险公司等单位的介绍信为患者复印病历。

3.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4.患者出院7天之后到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5.需缴纳一定的复印工本费5角一张。

6.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理。

病案室地点:门诊楼二楼院感科

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