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淄河卫生院住院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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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21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淄川区淄河卫生院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住院结算在门诊1楼收费处,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出院结算等手续。
办理出入院时间:8:00-15:45
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酗酒、打扑克、下棋等,病区内请勿大声喧哗、打闹等,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师同意方可食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不得私自外购药品及血液制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生商量,并请示上级主管医师和科主任,加入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者,要及时告知主管医师。
4、患者和家属不许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要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不要私自翻阅病历和有关医护记录,如需了解病情,可直接询问科主任或主管医师。
6、办理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须与主管医师办理相关手续。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须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现金及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注意防盗。
8、为保持床铺和室内清洁,床上、床下请不要摆放物品,馈赠的礼品请随时让您的家人带回。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污物一律投入垃圾袋,不向窗外及室外乱扔东西。病房南侧有晾晒处,请不要在病房内晾晒衣物。
9、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请留陪人,并做好相应的陪护工作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10、请按医院规定的公共设施和物品,不要在病区内使用任何电器,以保证消防安全,注意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11、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果不遵守院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以阅知,并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