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寨里中心卫生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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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764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淄川区寨里中心卫生院无烟卫生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爱卫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医院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履约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我镇控烟履约能力,促进全镇控烟履约工作。
主要目标:
1.将创建无烟单位纳入我院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控烟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科室负责人为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控烟的宣传和教育;
6.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开展控烟能力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戒烟简短干预和戒烟问诊技能。
9.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推广有效的戒烟干预策略,提高戒烟服务利用率。
二、工作要求
1.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控烟规划,配备控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
2.制定我院无烟制度。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发动、全员参与、重在实效原则,形成无烟单位创建的有效机制。
3.开展现状评估。了解我院创建无烟机构的准备状态、现有资源以及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现状评估可参照《创建全面无烟医院指南》执行。
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等4 部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5.统一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开展机构场所内无烟环境布置,统一张贴禁烟标识。要求场所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大厅候诊室、病房、卫生间、手术室等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吸烟室及烟具。
6.设置吸烟区。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7.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材料,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本单位无烟制度,提高知晓率,促进无烟制度执行。
8.建立无烟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公布检查结果,不断强化控烟措施。
三、督导检查
本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做好迎接市、省及国家级督导准备工作。积极接受区卫健局、区爱卫办将组织专人对活动情况督导检查,评价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创建进展情况。
寨里中心卫生院无烟制度
一、卫生院门诊楼、病房楼及所有科室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禁烟区域包括楼内所有场所。
二、成立创建无烟卫生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卫生院全体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给领导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四、在卫生院设立室外吸烟区,职工和来访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
五、会议室、一楼大厅、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一楼大厅会客区摆放控烟宣传材料与戒烟指导手册供取阅。
六、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
七、院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八、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100元。
九、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巡查。设立控烟监督举报电话(7906667)和举报信箱(药房窗口意见箱)。
十、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通报批评,发现3次建议取消当年评选优秀资格。来访者在楼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给予批评教育。
十一、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对举报他人吸烟的,经查实给予奖励50元。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十三、创建无烟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解释。
淄川区寨里中心卫生院控烟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內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且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二、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