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龙泉卫生院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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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14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为确保有效达到控烟目的,成功创建无烟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一、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均为控烟劝导员,负责检查督促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二、控烟工作巡查小组在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单位控烟的各项规定,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三、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关注所张贴的控烟标识及相关的控烟宣传图片是否完好,有脱落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要关注清理各种方式流入单位的烟草广告;保持单位公共区域没有烟蒂、烟盒等物。
四、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按时到位、衣着整洁、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树立文明良好的形象。
五、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重点巡查办公场所吸烟现象,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并及时地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
六、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不具备执法权力,主要负责监督和劝导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重在以理服人,严禁以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遇到不听从劝导的情形,要讲究劝导方式(注意劝导语气、寻求各方帮助),应尽量避免冲突。以真诚、友善的心境,婉转、关爱的语言进行劝导,切忌与别人争论。认真做好劝阻记录工作,并及时上报单位无烟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